2019年,全省农业农村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“三农”工作的重要论述,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,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,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,脱贫攻坚、粮食生产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、“大棚房”问题专项清理整治、非洲猪瘟防控等五项大事要事顺利完成,特色现代农业建设、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工作任务全面推进,全年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.6%,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9.8%,农业农村呈现稳中有进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,稳住了“三农”基本盘,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。
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打赢脱贫攻坚战、完成“十三五”规划的收官之年,做好“三农”工作具有特殊重要意义。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总的要求是: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,落实省委十届七次、八次、九次全会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部署,坚持新发展理念,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,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,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,集中力量完成打赢脱贫攻坚战和补上全面小康“三农”短板两大重点任务,全力抓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持续增收,推进农村改革发展,提升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,确保脱贫攻坚圆满收官,确保农村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。主要预期增长目标是,全省农林牧渔业增加值增长3.5%、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.5%。
一、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
1.压实攻坚责任。聚焦老区苏区脱贫奔小康,按照“四个不摘”要求,推动各级各部门全面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、主体责任、帮扶责任,保持攻坚态势,做到频道不换、靶心不散、力度不减,确保“一个都不掉队”。
2.强化精准施策。围绕45.2万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稳定脱贫,推动产业、就业等关键性扶贫措施落地,加快补齐“三保障”和饮水安全短板,及时将返贫人口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纳入帮扶,持续巩固提高脱贫质量。
3.加强监测预警。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,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的4557户14157人实行单列管理、按季监测、重点帮扶,多措并举防止返贫。
4.落实兜底保障制度。统筹推动医疗、低保、救助等社会保障措施落实,对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特殊贫困人口,做到应保尽保。
5.探索建立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。支持三明、屏南等国家级改革试验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方开展试点,推动脱贫攻坚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。
6.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。落实“联席推进、结对帮扶、产业带动、互学互助、社会参与”的闽宁扶贫协作机制,紧盯宁夏和甘肃定西市、临夏州尚未脱贫的贫困人口、贫困村和贫困县,牵头各相关部门持续加大帮扶力度,确保完成任务。
二、全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
7.抓好“米袋子”。对标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,着力稳面积、攻单产、提品质、强产能,开展粮食绿色高产高效创建1000万亩次,发展优质稻600万亩,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130万亩,推进800万亩水稻生产功能区建设,不断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,确保完成粮食播种面积1250万亩、总产量500万吨任务。
8.抓好“菜篮子”。严格落实省负总责、“菜篮子”市长负责制,强化县级抓落实责任。深入实施稳定生猪生产促进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,坚持不懈抓好非洲猪瘟防控,加快恢复生猪产能,生猪存栏恢复到900万头。实施畜禽产业提升工程,新增肉鸡3000万羽、蛋鸡250万羽、牛羊兔等草食动物100万头(只),实现肉蛋奶总产量327万吨。支持千亩以上蔬菜基地建设,扶持蔬菜设施栽培,全年高优蔬菜种植面积860万亩,新增10万亩。
9.抓好特色农产品生产。大力发展福建百香果等特色水果和绣球菌等珍稀食用菌,建设1000个优质水果示范基地,食用菌产量达到470万吨。
三、切实加快特色现代农业建设
10.培育壮大乡村特色产业。持续推进特色现代农业“五千工程”,加强省级以上84个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60个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,组织实施现代农业重点项目450个、新增投资130亿元以上,打造一批农业产业强县、强镇、强村,推进特色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发展,力争十大乡村特色产业全产业链总产值突破2万亿元。
11.发挥龙头带动作用。支持省级以上龙头企业加快发展,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示范联合体,鼓励企业通过品牌、资本、技术等与各类农业经营主体结成利益共同体。
12.加大品牌培育力度。支持创建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250个,带动规模生产基地全部按标生产。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推行“一品一码”,试行合格证制度,农产品质量安全总体合格率保持全国前列。认证“三品一标”农产品200个以上,评选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10个和福建名牌农产品30个,提高“福”字号福建绿色优质农产品知名度和竞争力。
13.深化对台对外合作。围绕打造台胞台企登陆发展特色现代农业第一家园,组织实施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,促进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、闽台农业融合发展产业园建设上新水平。加快农业“走出去”步伐,支持新建20个国际标准农产品示范基地,深化“闽茶海丝行”等系列经贸活动,更好开拓国际市场、利用国际资源。
14.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。加快补齐加工短板,新建农产品产地初加工中心300个;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,会同有关部门支持食品产业重大技术改造、建设粮油、蔬果、畜禽等加工示范基地,农产品深加工转化率提高到71%。发挥特色农产品产销联盟、供应链协会作用,加强实体营销,推动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建设,促进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改造提升,畅通农产品销售渠道。鼓励和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创新创业创造,加快发展休闲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。
四、扎实推进农业绿色发展
15.实施农业投入品减量增效行动。力争全省化肥、农药使用量比2019年减少2%以上。实施地力提升“3323”工程,示范推广绿肥种植300万亩、实施稻草秸秆还田300万亩、示范推广有机肥2000万亩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3000万亩次;推广绿色防控新技术、新产品、新机具,完成病虫害统防统治1200万亩次、绿色防控3000万亩次;加快建设不用化学农药示范茶园,基本实现茶园不用化学农药。
16.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省推进行动。加快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,支持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,突出沼液、肥水还田利用,建立健全种养循环发展机制,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全覆盖,确保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。
17.实施田园环境整治行动。强化产地环境监测,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,利用率达到91%以上。扩大秸秆、农膜、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,完善回收利用设施,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%以上、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%以上。
18.实施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先试示范区创建行动。支持漳州、南平、永泰3个国家级和福安、晋江等8个省级示范区建设,总结推广一批农业绿色发展先进模式。
五、大力提升农业物质技术装备水平
19.实施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。选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品种20个以上,示范推广优质专用绿色农作物新品种100个以上,高标准建设“中国南方稻种基地”,支持建宁建设国家级种子产业园,支持圣农集团开展白羽肉鸡育种联合攻关。
20.推进农业设施化。完善购置补贴政策,实施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推进行动,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0%,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到77%。继续实施设施农业温室大棚补贴项目,组织开展设施农业保险保障专项行动,设施农业总面积超过220万亩。
21.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。完成“农业云131”信息工程一期建设,启动二期可研,进一步提升农业信息化服务管理能力。加快物联网、大数据、区块链、智能装备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装备在农业领域的应用,支持新建10个现代农业智慧园、150个农业物联网应用基地。全面推进信息进村入户工程,推动益农信息社建制村基本覆盖,探索建立可持续运营机制。
六、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
22.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。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,巩固土地确权成果,推进“三权分置”,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。支持沙县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,研究制定土地延包具体实施办法。
23.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。实施农民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、家庭农场培育计划,建设整县推进试点县,培育农民合作社示范社、家庭农场示范场各1000家。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,完成实用技术培训100万人次以上。支持农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技术指导、服务带动、代购代销、品牌共享等,与小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,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。
24.整省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。加快股份合作制改革步伐,有经营性资产的村(居)全面完成改革任务。积极推动新型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,完善农村集体“三资”监督管理制度,盘活集体资源、资产,多渠道发展壮大集体经济。
25.稳妥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。组织开展新修订的《土地管理法》等培训,启动全省农村宅基地和农房使用现状调查,研究制定我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。
七、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
26.统筹推进“一革命四行动”。紧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,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7.5万户,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农村公厕新建改造、污水治理、垃圾治理、农房整治、村容村貌提升等任务落实,牵头开展验收工作。
27.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。扎实推进“三清一改”,全省85%以上的村完成房前屋后整治,健全完善村庄清洁建设和运行管护长效机制。
八、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
28.健全工作机制。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,推动市、县两级建立健全相关领导机构,定期研究协调推进重点工作。
29.加强协同配合。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、打造和谐平安乡村、深化文明村镇创建、推进移风易俗等。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,以“庆丰收、迎小康”为主题,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庆祝活动,传承八闽农耕文化,弘扬文明乡风。
30.注重典型引路。扎实推进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,支持晋江、海沧、长泰等3个县(市、区)和上杭县古田镇等44个乡镇(村)创建全国试点县、示范村镇,组织10个县、100个乡镇、1000个村开展“十百千”省级试点。
九、积极探索具有福建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
31.完善规划体系。推动900多个乡镇、1.4万多个村全面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方案,加快编制“多规合一”的实用性村庄规划,基本完成县域层面村庄布局。
32.实施十大行动。牵头组织省12个专项小组,策划实施重点项目100项,采取季度通报、年度报告、实绩考核等措施,推动十大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落实。
33.抓好试点示范。全面落实领导挂钩、部门联系、人才支撑、干部驻村、资金奖补等措施,持续推进50个重点县(市、区)、100个特色乡(镇)、1000个试点村建设。对未列入试点的地方,每年确定100个工作实绩突出村给予奖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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